闽科教﹝2018﹞21号
关于做好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加强对省级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管理,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开展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全院2016年立项(含2016年以前立项且尚未结题验收)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结题验收内容
1.项目的执行情况和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重点突出由项目生成的国家和省级学科技能竞赛获奖、“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以及学术论文、发明专利、成果转化等建设成效;
3.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4.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三、结题验收方式
1.请各系指定专人负责结题验收工作,并于2018年5月30日前将本系项目成果、《结题验收报告书》(附件2)、《项目验收信息表》(附件3),及本系验收工作情况报告报送教务部刘标老师处。教务部将在6月上旬组织现场答辩并邀请专家进行评审,请各项目做好答辩准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个别项目因项目负责人变更、指导老师异动等情况造成项目无法结题,请各系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变更项目负责人或指导老师,并填写《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4), 提交教务部备案。然后由新的项目负责人或指导老师完成结题工作,提交结题相关材料,同时参加验收工作。
四、有关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对本系2016年立项(含2016年以前立项且尚未结题验收)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自查和验收工作,督促未完成结题工作的项目按要求完成,并提交结题相关材料。
2.本次结题工作的完成情况,将列入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考核指标之一,未完成结题工作的指导教师,在项目结题之前不能再作为指导教师申报该项目。
五、材料要求
1.各系按照上述结题验收内容的要求,提交验收总结报告。
2.填写《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信息表》(详见附件3)。
3.所有材料要求纸质版一式2份(含电子文档)报送教务部,联系人:刘标老师,联系电话:15980054115,邮箱:23125072@qq.com。
备注:文件及附件材料(电子版)上传至教学管理QQ群(群号:102478136)和教务部网站“通知文告”以供下载,附件不再随本通知下发。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务部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