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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2018学年第2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及课程档案专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8  点击:

 

教务〔2018〕21号 

 各系部: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及课程档案专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8-9教学周(4月23-54日)。

二、检查方式

教学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各系部先进行自查,教务部、教学督导组在系部自查报告的基础上针对性地进行抽查

三、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

1.部自查内容

1)期中考查情况(原则上每门主干课程都必须进行期中考查,考查方式自定,需统一组织考试的科目请各系汇总后于4月27日前报送教务部,由教务部统一安排);

2)2014级毕业生毕业论文、毕业实习进展情况;

3)抽查任课教师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批改情况(抽查时间:4月23-54);

4)检查各门课程教学各环节的执行情况,包括教学进度、教师教案(讲稿)、学生上课考勤、作业批改、平时考核成绩登记等。尤其检查学生平时考核成绩的登记情况;

5)检查教研活动情况(教师听课记录教研室活动组织情况

6)4月23-54日期间组织召开学生、教师教学座谈会(各系自行安排时间、地点)。

2.教务部检查内容

1)组织开展教师课堂教学满意度调查;

2)抽查任课教师的听课记录,全面检查青年教师(20169月1日后入职)的听课情况;

3)对各系部期中教学检查小结反映的问题进行反馈、落实、解决;

4)抽查课程教学计划与教学进度表、学生考勤与日常考察记录表、教案。

3.教学督导组检查内容

1)抽查课堂教学情况;

2)抽查近三年试卷重复率。

(二)课程档案专项检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的要求,做好基础性的教学档案建设,本学期将开展课程档案检查及建设。

1.档案建设要求:

    1)检查范围仅限本学期所开设的通识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

    2)档案项目包含:课程标准、考试大纲(考核方案)、考试样卷、教学进度表、教材(封面、内页、底页拍照或者扫描);

        请任课教师对每门课程以文件夹形式建档,文件名命名格式:年级+专业+课程名称+任课教师

    3)档案建设的类型为电子档案。

2.检查时间:各系部应于2018年6月25日前完成本单位所开课程的电子档案建设工作,并将档案电子版汇总至教务部庄晶杰老师处,教务部将于6月25日-7月6日期间组织整理、检查,并统一制作成光盘。

四、材料提交

(一)各系部期中教学检查小结;

(二)督导组工作小结。

以上材料以电子版形式于511日前提交至教务部。

联系人:龚凌琰;邮箱:462236905@qq.com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务部

2018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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