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教﹝2018﹞36号
各系、部:
为回顾总结学校2015-2017年应用型建设成效,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本科高校应用型建设案例的通知》(附件1)精神,结合学院教育教学实际,决定面向全校征集“本科高校应用型建设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通知精神,案例入选情况将纳入福建省2018年度高校办学绩效考核内容。
二、征集对象
全校所有专业。
三、征集内容
(一)综合性改革案例
1.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案例;
2.产业学院建设案例;
3.体制机制创新案例;
4.办学特色培育、建设案例。
(二)单项建设案例
1.应用型学科专业、专业群建设案例;
2.应用型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建设案例;
3.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平台建设案例;
4.“双师双能”教师队伍建设案例;
5.实践教学资源建设案例(实训基地、教材等);
6.开放合作推动转型发展案例(境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合作)。
四、具体要求
1.各系(部)至少报送1个案例,同类案例推荐不超过2个。鼓励系(部)推荐自己优势学科领域的案例。
2.每个案例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具体要求参考《福建本科高校应用型建设案例编制指南》(附件2)文件精神。
3.案例编制要坚持真实性、典型性、创新性、示范性原则,具有示范、推广、复制价值。
4.案例题目自拟、主旨明确,内容层次分明、逻辑性强,语言平实、凝练。
五、材料提交
2018年6月20日前,纸质案例材料(一式三份)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教务部 ,同时将word文档格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47700959@qq.com。
联系人:戴细梅,联系电话:0595-86654341。
六、其他
各系(部)应以此为契机,认真梳理近年在应用型建设过程中所做的实践研究,凝练特色、提升理论、总结成果,教务部将对此次征集的案例择优遴选报送省教育厅。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本科高校应用型建设案例的通知
2.福建本科高校应用型建设案例编制指南
备注:文件及附件材料(电子版)上传至教务部网站“通知文告”以供下载,附件不再随本通知下发。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务部
2018年6月4日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务部 2018年6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