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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关于制订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发布时间:2018-06-24  点击:


闽科教﹝201839

 

人才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工作中的指导和纲领性文件。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有关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创新创业教育、产教融合“三全育人”等政策文件,具体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落实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指标,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学校在2014年以来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决定开展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现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指导,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办学定位,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根据“具有侨乡特色、在海峡两岸具有一定影响的高水平应用型民办本科高校”发展目标,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应用型人才成长规律,以内涵建设为核心,全面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主要原则

1.融入地方发展大局,推进校企协同育人

在充分调研和分析地方产业转型升级人才需求的基础上,按照“对接需求、适应需求和满足需求”的原则,根据本专业的发展规划和教学资源确定人才培养方案。工科专业要以“新工科”理念为指导,参照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要求,其他专业按照新产业、新业态的需求,制定出符合学校定位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遴选国内应用型高校具有示范性意义的同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作为标杆对照,认真吸收企业和用人单位的反馈,提高人才培养与地方需求的吻合度。加强校企合作,推进与行业企业共同招生、共同制订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资源、共同建设师资队伍、共同实施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质量,建立起协同育人的开放办学机制。

2.坚持学习成果导向,科学合理设置课程

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生学习成果为导向,加大专业课程的改造和整合力度,以适应企业岗位需求为目标分解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论证课程和实践环节设置的必要性、学时、学分,注意课程之间的逻辑关系和内在联系,合并同类和相近课程,减少课程门数,消除课程“碎片”,杜绝课程重复和因人设课。

推进校企合作课程资源建设,鼓励将企业的真实项目嵌入教学环节,提高课程与岗位需求的契合度。鼓励部分课程委托企业方承担授课任务,实现“做中学、学中做”,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职业核心素养。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育教育、国防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美育、传统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文件精神,根据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合理设置通识课程,体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求,全面提高科学、人文、艺术等综合素养。

3.坚持人才培养标准,实施个性化培养。

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要符合《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简称“国标”,下同)要求,要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简称“专业介绍”,下同)为指导,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发展、行业需要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注重课程体系与培养目标、基本规格和毕业要求的匹配度,保证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标准。

在保持专业特点的前提下,给学生更大空间,使学生个性得到充分发展。鼓励各专业设置专业方向,设置特色方向课程组,供学生选择修读;在总学分不变的框架下,扩大专业选修课比重,提高学生选课的自由度,推动选修课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互选,实行精细化教学,满足学生个性发展诉求。

4.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创新创业能力

突出实践和应用,将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贯穿应用型人才培养全过程,培养有理论、能拓展、重应用的一专多能人才。合理设置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比例,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要求,确保实践教学学分和学时安排,加强实验、学科专业竞赛、实训、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管理,强化学生的实务操作技能;加强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面向全体、结合专业,着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创新实践能力。

三、基本要求

(一)符合人才培养理念

以中小微企业为服务面向,按照“大规模培养、个性化定制”的思路培养人才。学校毕业生的总体特征是:职业道德好、动手能力强、工作上手快、领域有专长、外语能听会说、应用文会写,发展后劲足。

(二)明确人才培养目标

学校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是培养综合素质高、职业核心素养强,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鼓励有条件的工科专业,实施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工匠型人才;鼓励有条件的专业,结合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等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创新型人才;鼓励各专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实施产教融合,培养复合型人才。各专业要以“国标”中的培养目标为指导,在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的框架下,结合服务面向、毕业生及用人单位的反馈、专业建设实际等因素,制定体现本专业的优势和特色的人才培养具体目标。

(三)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积极吸纳社会与行业资源深度参与人才培养,创新政、校、行、企多方融合的产业学院、冠名班、双创班、卓越工程师培养、项目实训、企业项目外包、认证培训等有特色、个性化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

(四)优化学分制课程体系

1.实行“平台+模块”的课程体系

培养方案设置通识教育课程平台、学科专业基础课程平台、专业教育课程平台(含专业必修课程模块、专业方向课程模块及专业选修课程模块)及实践教学课程平台。通识教育课程50学分,专业核心课程原则上8-12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不低于7学分(含第二课堂4学分),选修课学分比例不低于专业总学分的20%(设置2个及以上专业方向模块的,专业方向模块的课程学分可全部计为选修学分),所有专业的实践教学学分比例应大于30%。

各专业要执行“国标”中的知识体系和课程体系建议,落实“国标”中要求的专业核心课程。要把思想政治教育元素纳入课堂教学,强化专业课的育人导向。

2.以专业认证为指导设置课程

对有专业认证、行业认证和国际认证等各类认证的专业,要努力与认证要求接轨,按认证要求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工科专业可以参照工程教育认证标准构建符合要求的课程体系,注意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工程基础类课程、专业基础类课程、专业类课程、工程实践与毕业设计(论文)、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的学分比例要求。

3.通识教育课程平台

通识教育课程(50学分)由通识必修课程(42学分)和通识选修课程(8学分)组成,学校统一安排,教务部和相关学院共同组织实施,开课单位负责建设。通识必修课程包括思想政治课程(16学分)、体育课程(4学分)、军事课程(3学分)、英语课程(英语专业除外)(12学分)、信息技术课程(3学分,计算机类专业除外)、大学生学习与心理健康教育(1学分)、创新创业理论课程(3学分)。通识选修课程(8学分)。

1)坚持文理渗透

要利用学科资源优势和优质在线课程资源进行课程建设,提供丰富、系列的课程菜单供学生修读,以均衡知识结构,提高学生的科学人文素养沟通表达能力和品味为目标,加强科学与人文的融会贯通。人文社科专业学生要修读自然科学、艺术教育课程各1门,理工类专业学生修读人文社科、艺术教育课程各1门,艺术类专业学生修读人文社科、自然科学课程各1门。鼓励学生结合自身兴趣跨学科、跨专业、跨校(MOOC)选读课程。

2)强化英语听说

继续推进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把培养学生的听说能力放到首位,保证各学期都有英语听说课程,从多角度训练提升学生的语言沟通能力,将学生参加的英语角、英语节等各种教学活动纳入课程考核,提高学生的语言交际能力。

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设置“订单式”课程,根据个性化学习需要设计“菜单式”课程,构建以通用英语为基础,英语听说为主导、跨文化交际课程相结合的四年不间断课程体系。

根据学生的英语起点完善分级教学,新生入学后根据英语水平测试后分A(提高)、B(通用)班教学,艺术类专业归入C(基础)班教学,鼓励学生通过英语四级后替代课程学分。

3)融合闽南文化

将闽南元素、侨文化融入课程,开设中华传统文化、学说泉州话、南音、诗联鉴赏、围棋等一批具有浓郁闽南特色的校本课程,加强闽南文化素养。所有在校生应选读1门闽南文化课程。

4.学科专业基础课程平台

1)基础扎实够用

该平台着重于建立学生的学科和专业知识背景,为后续的专业教育打基础,数学类、物理类、金工实训、电工电子实训等课程纳入该平台,由开课单位负责建设,实现系列化、模块化,以满足不同专业及学生的需求。为适应我省高考改革后大类招生与专业招生并存的录取模式,鼓励按电子信息、计算机、生物化学、经济管理、艺术设计、土木等大类模式设置学科基础课。

2)提高专业认知

各专业应面向大一新生开设专业导论课程,主讲人为专业负责人、学院负责人、行业或企业专家,通过专题讲座、研讨和学习辅导等方式,对专业培养目标与规格、服务面向、职业与岗位能力、培养模式与方案、课程体系、实践教学环节等进行全面解读,加强学生专业思想教育,指导学生做好学业和职业发展规划。

5.专业教育课程平台

该平台包括含专业必修课程、专业方向课程及专业选修课程三个模块,要通过专业核心课程来体现本专业特点,通过专业选修课程形成不同的专业方向。要减少必修课比例,增加选修课比例。要适当压缩理论课时,加强实践课时,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和技能训练。

1)绘制专业课程地图

各专业可以按照复合型、创新型、工匠型等人才培养类型要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对行业和岗位能力进行分析,根据能力培养主线设置课程,注重课程衔接,绘制出课程地图,反推构建本专业的课程体系,提高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度。

2)保证专业基本规格

各专业要参照“国标”和“专业介绍”要求,按其中主干学科、核心课程、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专业实验等有关规定设置专业课程,并从“专业介绍”的核心课程示例中选择8-12门课程作为本专业的核心课程(必修),通过专业核心课程体现本专业特点。

3)引导职业发展方向

各专业应根据自身优势,分析社会与行业需求,以职业发展为目标,设置2-3个专业方向模块供学生自主选择修读,每个模块的学分数一致。专业方向课程应当与专业必修课程形成逻辑上的拓展和延续关系。原则上安排在4-7学期开课。

4)满足“专业+”个性需求

各专业除专业方向课程模块外,还应设置不低于10学分的专业选修课程,该模块应充分促进专业与专业之间交叉融合、专业与行业企业之间的深度合作,体现资源整合优势,打造复合型人才,更好地适应产业行业需求。该模块可以包含但不限于两个方面需求:

行业需求课程:有体现产业链环节的互补课程,能够开放给专业群或其他专业进行选修;有与企事业单位共同设计、联合开发的课程,将产业案例引入课堂;有体现地域或行业特点的课程,能够实现行业、企业学习的学分转换互认;能够将教师的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有跨学科、跨专业的新兴交叉课程。

技能提升课程:能够将职业资格标准、创新创业项目和各类学科竞赛项目嵌入课程中;教学模式、学习方式和考核模式更加灵活,注重考核的多元性和过程化,将技能测试、学科专业竞赛、职业资格证书、专利和成果等纳入课程考核体系,实现以赛代考、以证代考、以成果代考。

专业选修课程安排在第4-7学期开课,学生可以选修该模块课程,也可以选修专业方向课中已选模块外的其他模块课程。

6.实践教学课程平台

1)三级一体化

根据人才培养目标,构建基础实践、专业实践和创新实践逐层推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三级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多途径、多形式完成相关内容的教学。

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实验课程和集中实践环节,实验课程包括课程中的实验、独立设课的实验课、上机、课堂训练等;集中实践环节包括军事训练、各类专业实践、课程综合实训、课程设计、专业技能综合训练、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第二课堂(综合素质拓展、创新创业实践)等。实践教学环节均为必修课,贯穿于各类课程之中,各专业实践教学学分占比要超过专业总学分的30%。

2)四年一贯制

完善专业认知、专业见习、专业调查、毕业实习的四年一贯制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各专业在大一、大二、大三暑期,实行1-2周的实践教学短学期专业实践,其中部分环节也可在学期实训周内穿插开展。要求专业教师直接参与指导专业实践活动,制定明确的实践方案,明确具体教学项目、选择组织形式,推动学生亲社会、亲产业、亲企业、亲岗位。

3)真题要真做

各专业根据教学运行的实际情况,每学期至少安排1周作为实训周,实训内容可以是课程设计、课程综合实训或专业技能综合训练,“国标”中对实训内容、周次有明确要求或指导意见的,参考“国标”要求设置。工科专业可参照专业认证要求设置。

实训项目要与行业对接,以培养学生的岗位适应能力为目标,制定详细的项目内容和开设方案,确保质量与成效。实训难度要循序渐进,逐步减少验证性实验项目比例,扩大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比例(理工科争取达到40%左右)。

4)打造实习、论文与就业直通车

支持各专业开展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改革,鼓励有条件的专业到企业完成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就业一体化环节,鼓励各专业从一年级着手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专业在二、三年级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开题工作。

5)两个课堂良性互动

保证第一课堂教学的同时,发挥第二课堂的作用,提升综合应用能力。学生必须完成第二课堂6学分方能毕业。第二课堂学分不计入专业总学分,在校生免费修读。

第二课堂包含综合素质拓展(2学分)和创新创业实践(4学分)。鼓励学生参加学校或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的社区服务、志愿服务、社团文体活动、慈善活动、公益劳动等社会服务活动,提升社会责任感。大力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施,鼓励学生参加创新训练计划、创业训练计划、创业实践计划,科研训练、创新创业大赛、学科专业竞赛、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等方面的活动获得学分。

推动两个课堂的互补互通,学生完成第二课堂学分后,可以申请将综合素质拓展类多修学分转换为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可以申请将创新创业实践类多修学分转换为专业选修课程学分。

 

(五)创新创业教育专业全覆盖、四年不断线

创新创业教育面向全体、结合专业,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创业与科研能力培养,贯穿到整个教学过程中,做到四年不断线。学校统一安排必修课程2门、第二课堂1门,选修课程若干门。在校生都必须修读创新创业理论(3学分)和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第二课堂,4学分)课程,接受商业策划书撰写、创业流程与实务及相关的服务、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教育。鼓励各专业立足学科、专业实际及行业特点,开设与专业紧密结合的创新创业课程。各专业要在各类课程中融入创新创业教育元素。

四、毕业要求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合格,所获学分达到最低毕业学分要求;完成第二课堂学分要求;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取得毕业资格,符合学校规定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学士学位。

五、学制、学分、学时及教学周

1.学制

学生在校期间以基本学制为依据,实行学分制和和弹性学习年限管理。普通本科基本学制为4年,在校学习年限为3-6年(休学创业的可延长至8年);专科起点本科基本学制为2年,在校学习年限为2-4年。

2.学分

原则上普通本科艺术类、理工类专业总学分165学分,其他类别专业总学分160学分。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的总学分为普通本科相同专业的二分之一。各专业总学分可根据专业建设实际,在指导学分上下浮动(不超过5学分)。

3.学时

原则上普通本科理工类、艺术类专业课堂教学总学时不超过2600学时,其他类别专业课堂教学总学时控制在2300学时左右,专科起点本科专业课堂教学总学时不超过1200学时。各专业应均衡安排各学期课程以及周学时,原则上周学时不得超过30学时。

4.学分计算

学分最小计分单位为0.5学分,课堂讲授课程16学时计1学分;实验、上机等16-32学时计1学分;课程设计、课程实训、综合技能实训1周(或24学时)计1学分;综合素质拓展、专业认知、专业见习、专业调查、军事训练、创新创业实践2周计1学分;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按6学分计算,具体实践周次参照“国标”或根据专业需要而定,但不低于6周;第二课堂6学分。

5.教学周分配

实行2学期制。原则上每学期19周,其中教学周16周,考试周1.5周,实训周(含机动)1.5周;新生第1学期安排教学周13周,毕业班学生第7学期安排教学周8周;各专业根据教学周数设计每门课程的学时,原则上设为16的整数倍。

原则上第7学期只安排选修课程和毕业论文,第8学期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外安排课程。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成立由学院负责人担任组长、各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业界专家组成的培养方案制定工作小组,广泛调研同类高校人才培养方案,深入分析社会需求情况,充分听取用人单位、学生等各方意见,结合专业特色和学院实际,召开专题论证会,科学合理制定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

2.课程名称必须科学规范,与颁布实施的“国标”和“专业介绍”中核心课程示例基本保持一致,学分、学时由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自主设定。

3.各学院上交至教务部的第一稿人才培养方案须附校外专家论证意见(审议专家不少于5人,其中业界专家不低于50%)。

七、日程安排

第一阶段:6月20日前,各学院修订或编制形成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一稿。

第二阶段:6月25日前,教务部组织审核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稿,并将审核意见反馈至各学院。

第三阶段:6月30日前,各学院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二稿,在教务部审核反馈的基础上完善并形成人才培养方案三稿,报教务部汇总。

第四阶段:7月6日前,经教学工作委员会或院长办公会议通过后形成培养人才方案定稿。

第五阶段:7月30日前,编印成册。

 

附件:1.人才培养方案(文字部分)模版

2.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表)模板

 

 

备注:附件可在教务部网页表格下载”栏目下载,不随本文件下发。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务部

                                2018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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