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任课教师根据以下指南安排本学期的教学工作:
1、请于开学前到各系部领取教师个人教学任务书 、教师个人课表、学生名单、教学工作安排表、校历、听课记录本。
2、请到教务部网页“下载中心”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与教学进度表》,填写完整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确定后,于开学2周内将电子版发送至系部秘书处。由系部秘书汇总后在本部门根据评建要求存档。
3、请任课教师对每门课程以文件夹形式建立课程档案。文件夹命名为“年级专业《课程名称》任课教师”(如:2012级工商管理《微观经济学》张三)。文件夹里包含以下材料:
1)课程教学计划与教学进度表;
2)考试大纲。
请根据授课学生所在的系,于课堂教学结束后一周内将课程档案发送至相应的系秘书处,由系秘书分年级分专业汇总齐全后,交由教务部存档。
4、请任课教师严格根据《教师个人教学任务书》里的课程计划总学时安排课堂教学。因故无法在规定的教学周内完成计划总学时的,可在教学周结束之前,在学籍系统里申请安排补课。
5、本学期作息时间表可在教务部“下载中心”下载。
6、各门课程须在考试前三周上交期末考试卷(A、B两卷及评分标准, 试卷须交电子版和纸质版,不要用邮件发送)。
7、请于期末考试结束后7天内将学生成绩录入学籍系统。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务部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