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8〕88号
为规范课堂教学,保证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教务部持续开展巡课活动,本学期巡课安排如下:
周次 |
巡课人员 |
检查重点 |
第6周 |
龚凌琰 |
1.做好上课准备。教师应在上课前准备好教学资料和教具,避免中途离开教室或请学生中途出教室拿教学资料或教具。 2.上课不迟到。上课铃响前五分钟,教师应进入教室,督促学生做好上课准备。 3.按要求对学生进行考勤。 4.课堂上不接打手机。 5.进行课堂管理,教育和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 6.课间不拖堂,不占用学生课间休息时间。 7.按规定时间下课。 8.需要停、调课的老师,已提前办理好请假和调课手续。 |
第7周 |
龚凌琰 |
第8周 |
戴细梅 |
第9周 |
张晓云 |
第10周 |
张玲玲 |
第11周 |
赖婕妤 |
第12周 |
黄文颖 |
第13周 |
王丽华 |
第14周 |
庄晶杰 |
第15周 |
苏媛媛 |
第16周 |
林 杰 |
第17周 |
曾富珍 |
第18周 |
刘 标 |
备注:1.巡课人员请于上课时间段之内参加巡视,至少安排一次到美林校区巡课。
2.至少有一次安排在上课前10分钟,至少有一次安排在下课前5分钟。
教务部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