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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课堂教学观摩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2  点击:

教务〔2018〕116号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引导我校教师积极投身课堂教学改革,打造“金课”,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校、院两级课堂教学观摩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级示范课观摩

1.观摩时间:2018年12月19日

2.开课教师:福建省第三届、第四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获奖者

3.观摩方式:集中示范观摩

1)第一阶段:课堂示范

授课教师根据课程内容进行45分钟的课堂教学示范,从教学设计、教学语言、板书设计、课件制作、教学手段、课堂组织等多项教学基本功方面有选择性地进行重点示范。

2)第二阶段:课堂评议

教学督导组成员、教学法专家进行现场点评。

4.观摩对象:开课教师所属二级学院教师,鼓励跨学科(学院)观摩。

二、院级示范课观摩

1.开课时间:2019年3月-5月

2.开课教师:各二级学院确定本单位的观摩课主讲教师

3.开课方式:可以集中示范观摩,也可以根据课表安排分散观摩。

1)第一阶段:课堂示范

授课教师根据课程内容进行课堂教学示范,示范课时间由二级学院自定,但不得少于20分钟。

2)第二阶段:观摩研讨

二级学院安排观摩研讨的主持人。研讨程序:主持人对本次公开课进行点评;参加观摩的教师进行交流研讨。

三、其他事项

1.2019年3月8日前,各二级学院将本单位的课堂示范观摩安排报教务部(填报格式见附件1

2.2019年3月-5月,各二级学院组织本单位的教学观摩活动,学院领导、督导组、教务部成员及本院教师将根据安排表随机随堂听课。
    3.教务协助各二级学院做好教学观摩活动的组织安排,确保相关活动顺利、有效开展。

4.听课教师,须提前进入课堂,同时做好听课记录和评价。

5.示范观摩和研讨纳入教学单位教师教学培训活动考核内容。

 

附件2018-2019学年教师教学观摩课安排表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务部

                         201812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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