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9〕6号
各二级学院: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提交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82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如实编撰年度报告。编撰要求见附件2,并填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
二、请各二级学院将本单位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及统计表(统一命名为“2018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学院)”和“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学院)” )纸质稿签字盖章后于2019年1月13日前交教务部实验中心,电子稿发送至:727353640@qq.com。
三、各单位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中取得的重要进展和特色工作可直接发送电子稿至727353640@qq.com。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提交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
的通知
2.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编写提纲
3.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务部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