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9〕5号
各二级学院:
现将《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泉教办安〔2019〕2号)予以转发,请各单位遵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深刻吸取近期高校实验室发生的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第一、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实验室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二、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与整改工作,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当前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开展覆盖各级各类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及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分级分类,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努力把“看不到”“想不到”“不知道”的问题纳入视线,逐项明确隐患整改要求与负责人员,实行挂牌、整改、销号闭环管理,防止安全风险隐患失控引发事故。
第三、不断强化实验室安全教育。建立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全面培养师生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师生防范自救能力。
附件:1.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泉教办安〔2019〕2号)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务部
2019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