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9〕46号
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和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19〕4号,附件4)文件精神,现组织我校2019年省级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必须达到省教育厅申报文件中所列的相关要求(详见附件4,5),特别注意以下方面要求:
连续使用3年;有2项以上省级教改立项、创新创业成果、教学成果或创新平台支撑;有高水平科研成果或重大前沿工程转化的教学资源。
(二)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必须达到省教育厅申报文件中所列的相关要求(附件4,6),特别注意我校适合申报的范围:物理学类、化学类、土木类、建筑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经济管理类、文学类(含新闻传播学)、艺术学类。
二、申报名额
我校可推荐申报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3个。
三、材料提交
1.申报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2019年福建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表》纸质版及WORD格式电子版文件各2份,文件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doc;
2.申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1)《2019年福建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纸质版及WORD格式电子版文件各2份,文件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
(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文件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mp4(简介视频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3)。
3.申报材料请于4月30日17:30前统一送至教务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戴细梅 电话:86654341 邮箱:847700959@qq.com
四、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初稿提交到教务部后,申报人还可以进一步完善申报书内容。修改完善后的定稿必须在5月5日上午下班前联系教务部替换原申报材料,但中心名称、中心类别、中心负责人,以及实验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所属专业、有效链接网址等核心信息不得变更。
2.学校完成推荐工作后,各项目负责人和中心负责人应进一步完善各类虚拟资源,并确保在教育厅安排专家评审期间(预计5月中旬前),网页正常运行。
附件:1.2019年福建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表
2.2019年福建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3.2019年福建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技术要求
4.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和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19〕4号)
5.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5〕24号)
6.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
闽南科技学院教务部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