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0〕104号
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秋冬季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文件精神,结合学校11月17日校园秋冬季疫情防控落实情况暨校园安全检查工作反馈,现就加强教学区域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提高防护意识
1.各学院应通过课程、课堂、活动、知识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2.师生进入教学区域上课、自习和图书馆期间,应自觉随身携带备用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二、加大隐患排查,提高管理能力
1.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制度、规范实验室操作流程、对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规范,做好源头预防和根本治理。
2.每间教室均应在讲台桌面准备1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3.辅导员和任课教师均应严格执行因病缺勤学生的复课管理。
三、落实隐患整改,提高治理水平
1.对排查中发现的用水用电、设施设备等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完毕,彻底消除教学区域安全风险隐患。
2.对排查中发现的教室黑板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做好学风宣传阵地建设。
四、压实责任,提升安全保障
教务处、学工处、后勤管理处、二级学院及物业等部门,要在党政办公室的协调下,分工协作,责任到人,整改到位。对不重视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的,不履行管理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和恶劣社会影响的,要进行严肃问责、追责。
教务处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