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0〕116号
各学院:
元旦以及寒假将至,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督促落实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闽教便函〔2020〕1818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的要求,为确保学校实验室教学及科研的安全和正常运行,维护实验室安全稳定,落实实验室安全相关规定,学校决定组织对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此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附件)
1.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各类消防标志和消防设施是否完善、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2.水、电和门窗等环境设施是否完好,实验室内是否有堆放易燃物和吸烟现象,环境卫生状况是否合格;
3.危险化学物品的使用及储存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有毒、有害实验废弃物是否得到合理处置;
5.大功率用电设备、辐射装置、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含气瓶)的使用情况是否安全;
6.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和实验室内做饭、用餐等现象;
7.其他易出现安全隐患的情况等。
二、时间安排
1.学院组织自查:2020.12.29-2021.1.4
2.学校组织检查:2021.1.5-2021.1.7(具体时间、路线另行通知)
3.整改与复查:学校将对本次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实验室提出整改要求,相关实验室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学校将组织进行复查。
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
闽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