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1〕66号
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1〕7号,附件3)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申报暨省级教改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
1.近3年已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可以进一步提炼,申报参评省级教改项目推荐。不占本次校级教改项目立项指标。
2.2021年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教改项目推荐名额为4项(本科教育3项+创新创业教育1项),学校将从入围推荐省级的4项教改项目中,再遴选1项申报省级重大教改项目。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审议,确定上报项目。
二、立项范围
2021年常规立项范围主要为:
1.学校系统性推进研究生或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
2.课程思政建设有效路径研究。
3.“以学为中心、以教为主导”课堂教学改革。
4.“四新”建设与创新发展。
5.创新创业创造教育与学科专业教育深度融合。
6.高素质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7.师范类专业建设与卓越教师培养模式改革。
8.以学生学习成果为导向的教学评价改革、教学质量保障(管理、标准、改进、文化等)体系建设。
三、申报条件
“本科高校教改项目”分为一般、重大两个层次。各单位在单位内遴选的基础上,按限额数(见附件4)申报。
1.具备校级教改研究或主体内容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等基础,一般项目应具备1年以上实践探索基础,重大项目应具备2年以上实践探索基础。
2.项目组成员(含主持人,下同)不超过8人,其中推荐为重大项目的不超过12人。
3.优先支持45周岁及以下的青年教师申报。在常规立项申报中,青年教师担任主持人的项目比例应不少于本校申报限额的二分之一。
4.鼓励跨学科、多层次合作开展综合改革研究。多所学校联合申报的,应明确项目主持学校(计入主持单位申报限额)。
四、立项程序
在单位限额申报的基础上,对推荐为一般项目的,由教务处进行形式审核,符合立项范围、条件的予以备案立项。每个单位可在常规立项限额内,择优1项参评重大项目。对推荐为重大项目的,由教务处进行质量审核,择优差额立项。对未确定为重大项目的,自动转为一般项目。
五、项目管理
(一)项目立项时间从批准之日起算,常规立项的研究周期为2年。
(二)高水平教学成果标准,增加结题难度,提升项目研究水平和成果质量。
1.坚决纠正“唯论文”倾向。原则上不接受仅有个人专利或学术论文的项目申请结题,原则上不接受提前结题。
2.实行“多样化成果”模式。结题成果可包括: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制度及实践成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践成果、教学质量或学习成果评价标准、教育决策咨询报告、重大教学改革项目或成果、教材或论文、以及省教育厅认可其他成果。
3.突出“改革实效”导向。重点评价项目成果的教学改革实践成效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结题应具备属于项目主持人或核心成员(一般项目排名前3位,重大项目排名前5位)的研究成果,成果内涵必须与项目主题高度相关。
六、条件保障
1.学校将按照《闽南科技学院本科教学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闽科〔2019〕103号)文件给予经费支持,入选推荐省级的4项教改项目先按照校级重大教改项目划拨建设经费,待获批省级立项后,按省级项目标准补齐建设经费。
2.教改项目建设情况列入学院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内容,优先推荐申报更高级别相关项目。
七、材料报送
1.各单位请于2021年7月18日17:30前,将本单位推荐项目汇总表和项目建设任务书(加盖公章)材料一式一份送至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为“单位名称+2021年教改项目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待我校确定推荐2021年省级教改项目名单后,相关负责人填写省级的表格报送(另行通知)。
联系人:戴细梅 电话:0595-86654341
邮 箱:jwc@mku.edu.cn
附件:1.闽南科技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任务书
2.2021年闽南科技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1〕7号)
4.2021年闽南科技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限额表
闽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