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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4  点击:

教务〔2021〕69号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为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周安排

本学期老生9月6日起正式上课,课堂教学16周,专升本新生9月14日起正式上课,课堂教学15周,普本新生9月27日起正式上课,课堂教学13周,各专业考试周2周。各年级专业在教学周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任务。

二、课程安排原则

(一)所有专任教师均应承担课堂教学任务,不得单纯以毕业实习或毕业论文等实践环节代替教学基本工作量。

(二)原则上专任教师一学年的课堂教学时数(不含毕业论文)不超过600学时,学时计算含各类系数。

(三)进修、访学的教师,教学工作要求按照学校与教师本人签订的相关协议执行,具体由人事处反馈给相关学院。休产假的教师,经所在学院与教师本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安排一定的毕业论文指导任务。退休返聘的教师,应根据身体健康状况合理安排教学任务,以满足教学基本工作量为宜。

(四)开课学院教学任务安排有困难的,可校内跨学院协商落实教学任务。任课教师不得绕过所在学院私下跨学院上课。

(五)不提倡校内行政、教辅人员兼课。原则上行政、教辅人员不承担专业课的教学。申请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经所属部门同意后向通识教育学院提出申请,通识教育学院审核资质后(相关学科背景、硕士学位)安排试讲,符合条件的报教务处备案后可安排兼课。行政、教辅人员兼课,不得占用正常上班时间。特殊课程由开课学院提出申请,经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可以安排行政人员兼课。

三、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

已立项的课程(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外聘教师因特殊困难无法全程线下授课以及访学进修教师返校上课存在困难的,可以申请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

四、疫情防控与教学工作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强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请各学院按照学校防控办的统一部署,做好开学第1周~第2周线上教学预案。

请各学院按照7月2日评建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本单位的教学任务,并于8月5日前将下学期课程任务分配表定稿(须自行对比6月份已提交版本,标注出更改项)、《2021-2022学年第1学期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汇总表》、拟申请课程的《教学计划与教学进度表》等三份材料电子版打包发至教务处龚老师处。  

 

附件:2021-2022学年第1学期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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