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1〕99号
各相关部门:
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发〔2021〕9号)文件要求,2021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全面启动,为确保数据统计质量,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
高等教育统计包含学校整体情况数据、学生数据、教师数据、校舍资产数据等各项办学条件和指标,为确保学校高等教育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成立校教育统计工作小组,组长为分管教学校领导,成员由党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人事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财务处、资产管理处、招生就业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工作分工由教务处统筹,具体分工见《闽南科技学院2021年高等教育统计报表填报任务分解表》(附件1),最终由教务处完成数据汇总和上报审核工作。
二、填报说明
1.数据统计时间点:数据统计涉及时期和时点两个时间节点(具体请见附件1填报时间点要求)。统计时期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如毕业生数和复学人数。统计时点为2021年9月1日,如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2.填报数据要注意表间关系和年度的承接性。数据要真实、合理,避免漏填,错填,不符合数据逻辑。
三、填报时间
1.第一阶段:各单位填报阶段(10月17日前)
相关部门在10月17日前,将统计好的纸质材料(需填报人和部门领导签字并盖部门章)交送至教务处。各部门数据需经数据统计系统校验后进行最终确定(可到教务处进行数据校验)。
2.第二阶段:教务处完成数据汇总和上报审核阶段(10月25日前)
教务处将所有数据上报学校分管领导审阅核准,并将统计报表报省教育厅,完成学校的数据填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统计填报工作。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是我校向教育部、省教育厅反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基本情况的主要依据,关系到学校的招生计划、教学评估,直接影响学校的发展。教育部和教育厅将对统计工作进行实地数据质量核查,请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填报,与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2.确保数据真实,有据可查。填报人员应认真学习数据填报指标说明,细心核对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可靠。与2020年高基表填报数据(附件2)进行对比,对主要数据增、减比例在5%以上的,请附页详细情况说明,并提供详细佐证材料(如内容较多,可提供电子材料)。
3.责任明确,建立台账。各部门要按照数据填报分工情况,认真组织本部门的数据填报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填报的数据进行审核,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同时保存好本部门数据来源的底册和台账,以备教育部、教育厅的核查。
该通知内容将上传至“数据采集工作小组”qq群 277281735。请到群里下载。各部门在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务处沟通,联系人:庄晶杰,联系方式:0595-86654341。
附件:1.2021年高等教育学校统计报表填报任务分解表
2.闽南科技学院2020年高基表填报数据
3.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
4.2021年全国教育事业统空表
备注:相关附件请到“数据采集工作小组”QQ群下载。
闽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