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1〕156号
各有关职能单位、人文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美育发展年度报告的通知》(闽教办体〔2021〕1739号,附件1),现就报送2021年我校美育发展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和要求
报告内容包括高校美育课程建设、美育教师配备、美育工作管理、美育经费投入和场地设施建设、课外美育活动、校园美育环境等方面的情况,可参考年度报告框架要点(附件2),并填报年度报告数据采集表(附件4)。
二、报送时间和方式
各有关单位全面开展美育工作自我评估,按照《美育工作发展年度报告框架要点》(附件2)、《美育工作发展监测报告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附件3)、《福建省普通高校美育工作发展年度报告数据采集表》(附件4)提供相关文字材料及数据。《2021年度美育工作发展年度报告》中相关素材时间节点为2021年1月-2021年12月,《福建省普通高校美育工作发展年度报告数据采集表》中各分表的数据按相应表格指标说明的时间节点来填写。
请相关单位于2022年1月5日前,将《2021年度美育工作发展年度报告》相关文字材料及《福建省普通高校美育工作发展年度报告数据采集表》的纸质文本(需部门签章)和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 (邮箱:pjb@mku.edu.cn)。联系人:陈佳兰,联系电话:86654341。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美育发展年度报告
的通知(闽教办体〔2021〕1739号)
2.美育工作发展年度报告框架要点及责任分工
3.美育工作发展监测报告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
4.福建省普通高校美育工作发展年度报告数据采集表
教务处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