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2〕1号
各单位:
现将《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进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泉发改〔2021〕375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研提产教融合项目,并根据以下要求提交材料。
认真按照泉发改〔2021〕375号通知要求,结合当前工作或“十四五”规划,认真梳理、研提产教融合项目,要紧扣改革要点和我市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具有可执行性、创新性、引领性,填报《泉州市产教融合重点项目表》(附件2)。并于2022年1月6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181424964@qq.com。(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0595-26990995),以便汇总上报。
附件:1.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进国家产教融合
试点城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2.泉州市产教融合重点项目表
闽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2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