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3〕74号
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首批本科高校虚拟教研室建设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3〕3号,附件1)相关精神和要求,为探索推进新型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校级虚拟教研室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虚拟教研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协作共享、分类探索的建设原则,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建强基层教学组织,引导教师回归教学、热爱教学、研究教学,为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供有力支持。
二、建设目标
探索“智能+”时代新型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标准、建设路径、运行模式等,并择优推荐至教育厅、教育部。
通过3~5年努力,拟建成一批理念先进、覆盖全面、功能完备的校级虚拟教研室,发挥其在汇聚教学资源、共同教研方面的优势,培育一批教学研究与实践成果,打造教师教学发展共同体和质量文化,全面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三、建设任务
(一)探索基层教学模式新形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和“智慧+”教育理念,探索突破时空限制、高效便捷、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结合的基层教学组织模式,形成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范式,为开展基层教学活动提供更加先进、灵活、多样化的平台,厚植教师教学成长沃土。
(二)搭建教学改革研究新平台。依托虚拟教研室,创新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形式与载体,充分发挥虚拟教研室在时间、空间和资源汇聚上的优势,围绕教育教学重点难点问题,以需求导向为突破口,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协同创新为关键,以能力建设为发力点,绕课程开发与实施、教学改革、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考试评价改革、教学机制创新、课程教学管理、教学资源开发等内容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总结凝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论文、案例、课件、软件等研究成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探索教学资源共享新方式。打通智慧教育平台和虚拟教研室建设路径,汇聚省内外教学名师、优秀教师等高水平师资,协同推进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知识图谱、教学视频、电子课件、习题试题、教学案例、实验实训项目等资源,建立健全教师互聘共享、课程互选互认的常态化共建共享机制,推动优质资源跨校、跨区域推广与应用,提高省内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质量,形成优质共享的教学资源库。
(四)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新路径。依托各级虚拟教研室,围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课堂教学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等内容,开展案例分享、教学示范、协同教研、讲座沙龙等活动,打造教师教学发展共同体,促进教师更新教学理念,改进教学策略与技巧,促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深度融合,建设一批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全面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
四、建设要求
(一)建设类型
1.建设范围:虚拟教研室分为校内、区域性、全国性教研室。鼓励试点建设全国性、区域性虚拟教研室。
2.建设内容:虚拟教研室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教研室等类型。
(二)建设条件
1.虚拟教研室带头人原则上应由省级一流专业、一流课程负责人,主持校级及以上本科教学项目的高级职称教师,或担任系主任及以上职务的高级职称教师担任。
2.虚拟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成员中可安排专人负责虚拟教研室过程建设资料的管理与维护。区域性虚拟教研室校外成员不少于 30%;全国性虚拟教研室省外成员不少于 30%,必须有中西部高校教师参与。
3.虚拟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建设点或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的优先。
4.虚拟教研室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鼓励在现有实体教研室基础上跨专业、跨校、跨地域(含海内外,闽宁合作优先)组建虚拟教研室,鼓励校地企多方资源融合,共同推进虚拟教研室建设。
五、申报要求
(一)推荐主体及名额
以学院为单位,每个单位报送1项虚拟教研室建设。本次,学校拟立项6项校级虚拟教研室建设。鼓励跨学科专业、跨学院、跨学校等形式联合申报。
(二)建设与管理
获批校级虚拟教研室的,须按要求进行建设,同时学校将设立专项经费予以资助,每项建设经费为1万元。学校将从校级立项建设的虚拟教研室中择优推荐省级虚拟教研室。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根据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填报《闽南科技学院虚拟教研室建设申报书》(附件2)和《闽南科技学院虚拟教研室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6月30日前将推荐表(一式一份)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为“单位名称+ 校级虚拟教研室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戴细梅 电话:0595-86654341
邮 箱:jwc@mku.edu.cn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首批本科高校虚拟教研室建设
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3〕3号)
2.闽南科技学院虚拟教研室建设申报书
3.闽南科技学院虚拟教研室申报汇总表
闽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