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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学年度  第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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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教育数字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6  点击:

教务〔2023〕76号

 

各单位:

为推进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和培育新一轮高水平本科教育教学成果,提升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教育数字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校级立项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报时不区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学校将根据评审情况,确定校级“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立项名单。

二、选题范围

选题要以“教育数字化”为研究导向,项目分类主要包括:数字教材建设、教育数字化背景下的课程建设、教育数字化背景下的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数字化背景下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也可围绕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深化新工科新文科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等方面与教育数字化的融合研究。

三、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优先从“一流专业”“一流课程”等有建设基础的项目中组织申报延伸项目,重点支持具有先期成果的项目进行申报,同时与本单位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有机结合。

(二)项目组成员应在2人以上12人以下。每位成员当年度主持项目不超过1项,参与项目不超过3项。尚有未结题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主持人,本次不得主持申报新的项目。

(三)优先支持45周岁及以下青年教师作为项目主持人或核心成员(排名前5位)。

(四)学校将在校级教改项目的基础上根据省厅文件择优推荐省级教改项目。鼓励跨校、跨学科联合申报省级教改项目,优先支持高校学科联盟联合申报省级重大教改项目。联合申报项目,由主持人所在高校进行申报,并计入所在高校申报名额。

四、立项程序

(一)各单位组织申报,限额推荐。

(二)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

(三)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选推荐。

(四)公示、公布本次校级立项名单。 

五、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办法参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规〔2022〕4号)和《闽南科技学院本科教学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闽科2019103号)。

六、条件保障

1.学校将按照《闽南科技学院本科教学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闽科〔2019〕103号)文件给予经费支持。本次拟立项20项,包含:3项数字教材建设项目,每项建设经费3万元;3项数字化课程建设项目,每项建设经费1.5万元;4项教育数字化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项目,每项建设经费0.8万元;10项校级教育教育改革一般项目,每项建设经费0.3万元。

2.教改项目建设情况列入学院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内容,优先推荐申报更高级别相关项目。

七、建设周期与结项要求

项目建设周期2年。数字教材建设项目需完成教材出版上线;数字化课程建设需建设线上课程平台完成课程建设并投入使用;其他类型项目建设需完成项目立项或开题时所提出的研究计划,基本完成项目提出的预期成果。

八、材料报送

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2023年8月20日前

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2023年9月2日前 

各单位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单位推荐项目汇总表和项目申报书(加盖公章)材料一式一份送至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为“单位名称+2023年校级教育数字化教改项目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戴细梅  电话:0595-86654341

 箱:jwc@mku.edu.cn


附件: 1.闽南科技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2.2023年校级教育数字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闽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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