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3〕79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为做好秋季学期教学任务落实与课表编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秋季学期总体教学安排
1.2020、2021、2022级在校生9月2-3日报到,9月4日正式上课,第1-18周为教学周(其中1周为实训周或机动周),课程补考穿插在第1-2周完成。
2.2023级新生9月7日报到,9月8-10日入学教育,9月11日正式上课。新生教学周为第2-18周,其中普本实际上课13周,专升本实际上课16周。普本新生在学期中穿插3周军训(时间另行通知),军训期间所有课程停课。
3.全校第10、11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第19、20周组织期末复习考试。大学生运动会另行通知,节假日安排按照党政办通知执行,2024年1月20日-2月24日,寒假。
二、教学任务落实
各教学单位安排教学任务以人才培养方案为基本依据,杜绝错漏、重复开课。涉及开课调整的,须在6月20日前向教务处提交经审批的《教学计划更改申请表》。
三、课表编排工作
1.各教学单位根据《闽南科技学院关于教师教学安排与工作量管理的暂行办法》做好课表编排。
2.实行分批次排课,教务处排好通识教育模块课表后,各学院独立安排专业课课表,最后由教务处排定通识教育选修课。通识教育模块《创新创业导论》《大学英语》《信息技术基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美育》课程由开课学院编排课表。
3.排课应遵循教学规律和学生认知规律,基础课或难度较大的课程(数学、物理、英语以及专业核心课程)尽量安排在上午上课;体育课不安排在1-2 节,且体育课后尽量避免安排其他课程;同一门理论课程一周如果要排二次课以上,中间授课时间至少要间隔一天。
4.排课时要注意合理利用教室和机房资源,避免出现小班用大教室、大班用小教室、上机课没有可用机房或课间要跨校区跨楼栋上课等情况。
5.在不违背排课原则的前提下,因个人特殊困难需要排课照顾的,本人申请并经学院负责人审定后予以考虑。
6.6月30日前,各教学单位要统筹安排,排定课表;7月初,任课教师进入智慧教务小程序核对本人课表,错漏及时反馈至排课单位,进行调整。
7.课表定稿并通过智慧教务小程序正式发布查询后,须严格按系统安排执行。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更改上课时间、地点或更换任课教师。
四、外聘教师管理
需聘请外聘教师授课的学院应办理审批手续(已签订聘用合同的无需重复办理),提供相关材料,经教务处、人事处备案方可排课。
五、毕业班教学安排
2020级普通本科学生、2022级专科起点本科学生第7学期课堂教学安排如下:
2024届毕业班课程教学安排表
学院 |
教学周安排 |
考试安排 |
计算机信息学院 |
普本第1-9周, 专升本第1-16周 |
普本第10周, 专升本第17周 |
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 |
第1-9周 |
第10周 |
光电信息学院 |
第1-9周 |
第10周 |
商学院 |
第1-9周 |
第10周 |
艺术设计学院 |
20服装、服装专升本第1-10周,数媒专升本第1-16周,其他专业第1-9周 |
服装、服装专升本第11周,数媒专升本第17周,其他专业第10周 |
土木工程学院 |
20土木、土木专升本第1-16周,其他专业第1-9周 |
土木、土木专升本第17周,其他专业第10周。 |
人文学院 |
汉语专升本第1-16周, 其他专业第1-9周 |
汉语专升本第17周, 其他专业第10周 |
闽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