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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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学年度  第二学期  

教学周
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1  点击:

教务〔202398

 

 

二级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闽教便函〔2023〕924号)要求,我校2022-2023学年实验室信息数据报送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45号)要求填报《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4)、《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5)、《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6)有贵重仪器设备的学院还需统计填写《贵重仪器设备》(基表3);数据统计时段为20229月1日-20238月31日。

二、工作推进与时间节点

1.二级学院、相关单位填报。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参照《指标解释及校验审核标准和方法》(附件2)于9月24日前对基表3、基表4、基表5、基表6进行填报,二级学院相关单位进行核对、签字、盖章确认后,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zx2@mku.edu.cn,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明德楼207实践指导中心。

2.学校审核。9月25-10月8日,教务处对填报数据进行汇总、核对并审核。

3.学校报送。审核无误后,教务处于10月16日前,将汇总数据汇报校领导,并报送至上级主管单位。

三、其他事项

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是实验室效益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各二级学院填报人员应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并加强数据审核,避免漏报、错报。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

       统计数据的通知闽教便函〔2023〕924号

     2.指标解释及校验审核标准和方法

     3.各类代码最新版 http://202.4.130.200:81/zbdm.htm

     4.各报表样表、填报说明http://202.4.130.200:81/

     5.样表-基表三 贵重仪器设备表(SJ3)

     6.样表-基表四 教学实验项目表(SJ4)

     7.样表-基表五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

     8.样表-基表六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

 

闽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3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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