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教〔2023〕167号
各单位:
根据《闽南科技学院本科教学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闽科〔2019〕103号)、《闽南科技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教务〔2023〕117号)和《闽南科技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教务〔2023〕118号)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省级、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
参加本次结题验收的教改项目共54项,在各项目组及各单位自查基础上,学校组织了校外专家函评,经校外专家资料审查和专家填写鉴定意见等程序,同意38个项目通过结题,16个项目延期结题。现予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为了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的履约率,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结题的项目,原则上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本次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应于2024年结题验收工作前做好结题,否则近三年内不得再申报项目,本次因个人原因申请项目终止,将影响下一次项目申报。
附件:2023年度省级、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结果一览表
闽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