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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23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2  点击:

教务〔2023〕136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23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5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及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责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全面做好各学院的实验室安全工作。

2.全面排查隐患,特别是生化实验室安全隐患在确保之前上级部门现场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全部整改落实到位的基础上,各二级学院要针对秋冬季季节气候特点,再次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楼栋。强化实验室危化品、气瓶、特种装备、自制设备等重要危险源管理。落实实验室钥匙配置、保存、注销制度,确保钥匙专人保管、实验室安全专人负责,严格落实实验室使用备案制度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学生开展实验须有导师或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指导。

3.压实工作责任,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学院院长要切实履行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决扛起安全责任,采取有效手段,防患于未然,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要加强师生安全教育,结合学生集中返校前后等关键节点,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宣传实验室安全知识教育。

二、材料要求

1.结合《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培训》(闽教便函〔2023〕1566号)、《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校园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教安〔2023〕18号)等文件要求及各级部门现场检查整改反馈落实情况,按照《2023年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附件2)的模板填写本单位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盖章PDF和word版)。

2.请各二级学院将本单位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统一命名为“2023年度实验室整改工作总结及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学院)”于2023年12月27日前交教务处赖婕妤老师,电子稿发送至:syzx2@mku.edu.cn

三、各二级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中取得的重要进展和特色工作可直接发送电子稿至syzx2@mku.edu.cn。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23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

       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5号) 

2.2023年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

 

闽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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