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教〔2025〕62号
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深入推进我校应用型建设,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地重点培育教学成果。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简称“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闽南科技学院微专业建设实施方案》已经2025年第28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闽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5年10月17日
闽南科技学院微专业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发布“双千”计划急需紧缺“微专业”建设方向的通知》(教就业司函〔2025〕13号)精神,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和职业发展能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服务学生高质量就业为导向,紧密对接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和泉州“智造强市”战略需求;围绕产业链布局专业链,通过设置小而精、跨学科、重实践的微专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和职业发展能力。
二、建设目标
短期目标(2025年):建立微专业建设与管理的制度框架。启动首批教育部已备案的电商数智运营、短视频创作与运营、人工智能应用、网络与信息安全、低空技术与工程、智慧测量等6个微专业建设工作,完成招生开课。每个微专业招收20-30名学生,微专业的基本运行机制初步形成。
中期目标(2026-2028年):微专业数量稳步增长,覆盖更多重点产业领域。逐步形成较为成熟的培养模式和管理机制,建成1-2个具有学校特色的微专业集群。
长期目标(2029-2030年):构建起与主修专业有机互补、特色鲜明的微专业体系,建成若干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微专业,使其成为学校复合型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显著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力与社会适应能力。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架构
1.成立微专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
2.教务处负责统筹管理,各承办学院成立微专业教学团队,具体负责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建设和教学实施。
(二)运行机制
1.立项与评审:教务处定期发布申报通知。各学院依据社会需求与学科优势提交申报材料,由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重点论证设置必要性、方案可行性及产教融合度,通过后正式立项。
2.招生与录取:
(1)招生对象:主要面向我校大二、大三有兴趣的在校生。
(2)招生方式:学生自愿报名,每生只能选一个微专业。开办学院可结合招生计划、学生学业情况、兴趣特长等综合评价,必要时组织面试,择优录取。
(3)规模要求:微专业采取单独编班形式组织教学,原则上每个班级20-30人。
3.教学安排:
微专业学习周期为2-4个学期,总学分控制在12-16学分,一般由6-8门课程构成。授课时间应主要安排在周末、晚上或暑期,以灵活方式开展教学(可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突出项目化、案例化教学等)。
四、保障措施
(一)师资保障
1.组建校企混编教学团队,聘请企业专家担任实践导师。
2.开展微专业师资专项培训,提升教师跨学科教学能力。
(二)条件保障
1.保障微专业教学场地和设备需求。
2.统筹配备好微专业相关实验室和实践基地。
3.从教学经费中设立微专业建设专项经费。
(三)政策支持
1.微专业课程学分可置换专业选修课、通识选修课学分。
2.完成微专业学习的学生可获得学校颁发的微专业结业证书。
3.在评奖评优、推荐就业时予以优先考虑。
五、质量监控与动态调整
1.建立质量评估机制:教务处会同相关学院定期对微专业的招生情况、教学质量、学生满意度及毕业生反馈等进行评估。
2.实施动态调整:对于连续两年招生困难、建设成效不佳或不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微专业,将实行预警、整改或停止招生。建立基于评估结果的反馈改进机制,持续优化微专业体系。
六、预期成效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预期将:
1.有效拓宽学生的知识视野和技能储备,增强其就业核心竞争力。
2.丰富学校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与内涵发展。
3.提升学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地方产业输送更多急需紧缺人才。
七、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微专业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微专业建设取得实效,为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能力做出积极贡献。
2.每个微专业应围绕明确的培养目标,系统设计核心课程群,内容需体现前沿性、交叉性和应用性。课程类型可包括:急需紧缺型--聚焦区域产业急需和人才短板领域;应用技能型--强化实践技能训练,突出岗位适配性;交叉复合型--促进多学科知识融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