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6〕25号
为进一步做好2026届毕业班学生(含往届结业生)的课程重修(补修)工作,结合第二轮毕业学业预审核结果,为保障学生顺利毕业,现将毕业班学生重修(补修)及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重修(补修)范围
毕业班学生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重修(补修)所有未获得学分的课程。
二、重修(补修)方式
1.本学期有开课的课程,直接报名跟班重修(补修)。
2.跨2个学期开课(大学体育、劳动教育、思想政治课实践)的课程,报名跟随第一学期所在班级重修。
3.跨多个学期(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形势与政策)开课的课程,单开班。
4.本学期未开课,学生无法重修(补修)的课程,单开班。
5.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根据教务处发布的修读通知(《关于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选课的通知》)补修所缺学分。
6.因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出现课程学时学分变化,导致学生无法重修(补修)相关课程的,由开课学院指定学生重修(补修)相近课程,并指导学生做好课程替换。无法重修(补修)的主要情况及处理方式:
(1)本学期课表中,有相近课程且学分不低于应重修(补修)课程的,开课学院指定相近课程重修(补修)。
(2)本学期课表中,有相近课程但学分低于应重修课程1学分及以上的,由开课学院指定多门课程供学生重修(补修);有相近课程但学分低于应重修课程0.5学分的,经开课学院审核同意后,可以进行课程替换。
(3)本学期课表中,无相近或相关课程可供重修(补修)的,由开课学院选派教师单开班并进行一定学时的专题辅导,单开班课程和辅导学时报教务处录入系统。
三、重修(补修)要求
1.以自修为主,须完成课程布置的所有作业。
2.单开班课程可安排一定学时辅导。任课教师参照《闽南科技学院学分制课程重修管理办法》(闽科教〔2022〕58号)相关规定提出辅导学时、报教务处排进课表。
四、考试安排
1.毕业班学生重修课程将于第10周统一组织重修(补修)考试。重修考试单独命题,成绩评定与期末考试一致。
2.跟班重修的课程因故无法参加第10周期末考试或考试未通过的,可以申请继续参加重修所随班级的期末考试。
3.毕业班重修考试不及格的,学校不再组织补考。
五、其他
1.学校将于第4周(3月30日-4月3日)开通毕业班课程重修(补修)补报名工作,此前未办理或未办妥重修(补修)手续的课程须在补报名期间办理完毕,逾期不再受理。
2.课程重修按照120元/学分标准收费,未在补报名期间完成重修缴费的,视为主动放弃重修报名。
闽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