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加强学生的诚信自律意识,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良好的学风考风,教务部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免监考”班级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班级根据《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免监考班级”实施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展申报,申报“免监考班级”,须认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免监考班级”申请表》(见附件1)。申报的班级原则上要求学风良好,在上一学年考试中无人违纪或作弊。
二、各系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班级,组织班委讨论,做好具体细致的宣传和动员工作,带动全班形成共识,积极申报“免监考班级”。
三、各班级将“免监考班级”的申报材料,于11月6日前送交教务部(联系电话:86654341)。上一年度已申报过的班级本年度如要继续参与“免监考班级”,需重新申请。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免监考班级”申请表.doc
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免监考班级”实施暂行办法.doc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务部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