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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关于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10  点击:

各专业学生:

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全院公共选修课选课将于近期开选,现将要求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专业学生认真遵照执行。

一、学生选课时间:

2011年3月11日12:00至2010年3月13日24:00。此阶段2008级学生可以选一至两门课程。

2011年3月14日12:00至2011年3月16日24:00。此阶段2008、2009级学生可以选一至两门课程。

所有课程均有容量限制、均可进行补退选、先选先得,直到额满为止。

二、选课对象:

2008级与2009级在校学生

三、选课要求:

1、全校公共选修课按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艺术类、外语类课程归属,公共选修课上课时间安排请登陆学籍系统查询。学生务必仔细阅读公共选修课的教学安排 (上课时间、地点、专业限制 ),注意不要与自己的上课时间发生冲突。

2、公选课选上后,如果发现公选课上课时间与专业课上课时间冲突,在选课期间内可上网进行补退选。

3、学生在校期间08、09级学生须修满8学分,在8学分中须含选修2学分艺术类课程。(注:2008级学生原则上需在本学年内修满公共课选修学分,按学籍管理规定,在校期间公选课必须修满8学分才能毕业,其中这8学分须含选修2学分艺术类课程,请同学们安排好自己的公共选修课程,并认真参加上课和考核,已选满8学分而未选修2学分艺术类课程的同学务必到教务部说明情况以便安排艺术类课程选修,以免影响毕业。)

4、每学期每个学生最多只能修读两门课程。

5、为了尊重老师的劳动成果,防止浪费学校的教学资源,学生选定课程后,不得无故放弃;选课人数不满30人的公共选修课不开班。同学们务必于2011年3月16日之后上网确认自己所选修的课程是否有开班,并注意所选课程的上课时间及地点。

6、任课教师一律不接受未经过网上选课的学生名单,否则将影响教师从网上发送成绩。如有特殊情况,凭教务部通知为准。

7、选修学生,除术科课程外每人需有相应课本,否则不予选修。

8、公共选修课将从第五周开始正式上课,共10个教学周。其中形体舞蹈、舞蹈教学、校园集体舞、舞蹈教学、拉丁舞、乒乓球、声乐基础训练等课程为每周2个课时,其余课程为每周3个课时。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务部

201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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