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9〕12号
各专业:
2018-2019学年第2学期全院公共选修课将于第1周进行选课,现将要求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时间:
第一轮选课时间:2019年2月27日10:00至2019年3月1日10:00。此阶段采用筛选制,系统会筛选掉超额的学生,筛选原则是首先满足高年级学生的选课。学生须登陆学籍系统查看自己的选课结果,并根据选课结果决定是否进行课程补选。
第二轮选课时间:2019年3月1日16:00至2019年3月3日24:00。此阶段采用优选制,所有课程均有容量限制,未选满的课程均可以进行补选,先选先得,直到满额为止。
二、选课对象:
2016级、2017级、2018级普通本科学生选1-2门课。
三、选课注意事项:
1.2018级普通本科学生在校期间须修满8学分的公共选修课,其中理工类专业从艺术教育、人文社科中至少各选读1门;经管、人文类专业从艺术教育、自然科学中至少各选读1门;艺术类专业从人文社科、自然科学中至少选读1门;所有专业均要从闽南文化类中选修1门课程。
2.2016级、2017级普通本科学生在校期间须修满8学分的公共选修课(其中须含2学分人文社科或艺术教育类课程)。请学生务必在在校期间内完成公共选修课的规定学分,以免影响到正常毕业。
3.公共选修课按艺术教育类、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通用能力类、闽南文化类课程归属,上课时间安排请登陆学籍系统查询,学生务必仔细阅读公共选修课的教学安排 (上课时间、地点、专业限制 ),注意不要与自己的上课时间发生冲突。
4.为了尊重老师的教学成果,避免教学资源浪费,在教务部确定学生选课名单后,不得无故放弃。
5.学生须关注自己所选课程的选课人数,选课人数不满30人的课程不开班,学生可以在第二轮选课时间内进行改选。
6.任课教师一律不接受未经网上选课的学生,未经网上选课的学习和成绩无效,不予记载。如有特殊情况,以教务部通知为准。
教务部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