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9〕37号
各教学单位:
一、根据学院办公室关于2019年上半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放假期间,课程调整如下:
1.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至4月7日,4月5日(星期五)为法定节假日,不安排补课。
2.五一劳动节放假时间为5月1日至5月4日,5月1日(星期三)为法定节假日,不安排补课;5月2日(第十周、星期四)的课程调整到4月28日(星期日)上课;5月3日(第十周、星期五)的课程调整到5月5日(星期日)上课。
3.端午节放假时间为6月7日至6月9日,6月7日(星期五)为法定节假日,不安排补课。
二、注意事项:
1.因节假日停课受影响的教学内容,请相关任课教师自行调整教学进度。需要补课的老师请登录学籍系统申请补课并告知教务部龚老师审核,无需打印调课单。
2.节假日放假前、后一天,请各教学单位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巡课,确保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教务部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