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3〕92号
各年级专业:
根据《闽南科技学院关于参加课外重大比赛学生考试成绩认定的有关规定》(闽科教〔2022〕60号)(附件1)、《闽南科技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办法(暂行)》(附件3)的文件精神,2022-2023学年学生参加各类课外重大比赛奖励加分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学分认定工作现已开展(参加课外比赛奖励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之间)。
《闽南科技学院参加课外比赛学生考试成绩认定申请表》(附件2)及《闽南科技学院参加“互联网+”比赛奖励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4)以专业为单位汇总,纸质版由相应指导教师确认签字后于9月8日前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4楼管理员办公室处,其中美林校区的将材料提交到美林校区综合办,经经办老师审核确认后电子版申请材料于9月8日下午5:00前发至cxcyxy@mku.edu.cn邮箱中,美林校区的发送到68131234@qq.com邮箱中,材料不齐及逾期未提交者不再受理。
注意事项:
1.请各年级专业汇总人认真阅读《闽南科技学院关于参加课外重大比赛学生考试成绩认定的有关规定》(附件1),不符合奖励加分的赛事不要填入表格。
2.加分课程不超过4门。
3.须附上参赛文件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4.“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学分的认定时段: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之间获得“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以上奖励。
5.“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的学分可以申请置换为公选课、创新创业、专业选修课等相同学分的课程,并按照对应成绩录入。
6.奖励加分以各个参赛项目为单位统一申报。各参赛项目报送由项目负责人统一汇总申报,提交项目负责人所在专业负责人处,由专业负责人统一提交。
7.材料报送清单(电子版+纸质版),具体如下:
①电子版:闽南科技学院参加课外比赛学生考试成绩认定申请表(以专业为单位),统一以“xx年级xx专业2022-2023学年参加课外比赛成绩认定申请表”命名,
纸质版:需由指导教师签字确认。
②电子版:闽南科技学院参加“互联网+”比赛奖励学分置换申请表(以专业为单位),统一以“xx年级xx专业2022-2023学年参加“互联网+”比赛奖励学分置换申请表”命名,
纸质版:需由指导教师签字确认。
③电子版:参赛文件,统一以“xxx比赛参赛文件”命名,
纸质版:同专业可共用同一份。
④电子版:获奖证书(只接受扫描件),统一以“序号+xxx学生+xxx比赛获奖证书”命名,
纸质版:同组同学可共用一张。
附件:1.闽南科技学院关于参加课外重大比赛学生考试成绩认定
的有关规定
2.闽南科技学院参加课外比赛学生考试成绩认定申请表
3.闽南科技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办法(暂行)
4.闽南科技学院参加“互联网+”比赛奖励学分置换申请表
闽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