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学事故分类与等级界定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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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 | 事 项 | 等级 | |
等级 | |
一级 (15种) | 在教学中散布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言论。 | A1 | |
因教师错误指导或擅离岗位,造成教学场所财产损失或学生受伤就医,直接经济损失达万元以上,或对教学组织管理工作不负责,在教学过程(含试验教学、实习指导等)中出现人身伤亡事故者。 | A2 | |
现场发现试卷未准备好或主考、监考教师未到致使延迟45分钟以上(含45分钟)后考试无法正常进行。 | C1 | |
试卷印刷、传送、保管过程中泄密。 | C2 | |
考试前,教职人员有意或因试题保管不严泄露考试内容或在考场协助学生作弊。 | C3 | |
管理部门或管理人员管理不当丢失一个教学班的在校生考试成绩或学生档案或原始成绩单或应保存的试卷等。 | D1 | |
故意出具或办理与事实严重违背的学历学籍成绩等各类证书证明;教师及管理人员私自更改学生成绩或伪造学生成绩单,对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 D2 | |
学期第2周时,按种类计划内仍有缺供教材达20%。 | D3 | |
无正当理由,教师拒不接受学院(系、教研室)安排的合理教学任务,致使无人上课。 | D4 | |
一学年中,教师指导的本科生毕业论文中出现3篇或以上的大面积抄袭。 | A3 | |
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20分钟以上或无故缺课1次。 | A4 | |
未经批准,教师擅自停课、缺课、调课一次或教师上课中途离开课堂从事与教学无关的事情超过15分钟。 | A5 | |
未经学院批准,教师无故未完成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内容达1/3以上。 | A6 | |
试卷统分错误大于15%者 | A7 | |
教师泄漏试题大于50%者 | A8 | |
二级 (31种) | 未经学院批准,教师无故未完成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内容达1/4以上或舍弃(或拖下进度)学期课程内容1/4以上。 | A9 | |
不按评分标准阅卷,随意改动学生卷面成绩,造成不良后果或恶劣影响。 | C4 | |
未经系主任或学院分管教学领导批准,由他人代课。 | A10 | |
任课教师或有关人员遗失学生试卷,致使学生考试成绩无法确定,严重损害学生利益。 | C5 | |
由于教学安排和教学管理失误,导致一个教学班缺课、缺考、停课、停考。 | E1 | |
无故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10分钟以上(含10分钟)20分钟以内;监考迟到10分钟(含10分钟)以上20分钟以内。 | A11 | |
违背教师基本职业道德规范等方面的言论和行为,造成恶劣影响,产生严重不良后果。 | A12 | |
因教师错误指导或擅离岗位,造成教学场所财产损失或学生受伤必须就医直接经济损失达千元以上,万元以下。 | A13 | |
教师或相关管理人员因过失致使考题泄漏达40%-49%. | D5 | |
按计划应有作业(试验报告、设计报告)的课程整个学期中未布置作业或整个学期中布置的作业无一次批改。 | B1 | |
试卷命题严重出错或试卷印刷错误致使考试中断30分钟以上或失效。 | C6 | |
发现考生有违纪或舞弊行为未及时制止或者未及时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 C7 | |
因监考人员不认真清点试卷,造成考试结束收回试卷数与参加考试人数不相符(已声明不交的学生除外)。 | C8 | |
考试评分以后试卷应保留至少3学年,在此期间无法提供参加考试学生的试卷。 | C9 | |
在课堂上恶意散布不健康的内容或大量谈论与课程无关的内容。 | A14 | |
经抽查,因批改错误或核分错误而更改学生成绩达10%-15%。 | C10 | |
给学生发放、摊派征定计划外的教材或参考书。 | D6 | |
对本单位所发生的教学事故故意隐瞒不报或未及时了解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 | D7 | |
在指导实践性教学环节时,不按规定的时间和次数进行指导,随意离开指导岗位,或擅自请他人代替指导。 | A15 | |
因工作疏忽,学院期末未及时发送教师任课通知,造成下学期初教师缺课。 | D8 | |
管理部门或管理人员管理不当丢失在校个别学生考试成绩、档案或原始成绩单或应保存的试卷等。 | D9 | |
因排课、排考不当造成教室使用冲突,未能在接报后15分钟内妥善解决。 | D10 | |
因排课表失误造成无教师到课,致使学生空等。 | D11 | |
非客观因素造成单课教材错购需报废价值(以原价计)在3000元以上。 | D12 | |
学期第2周时,按种类计划内仍有缺供教材达15%。 | D13 | |
教辅人员管理、维护不当,造成实验仪器损坏价值达千元以上(含千元);或未购、错购、误配、错配实验所用试剂,致使实验课无法正常进行;或可修复的坏损仪器未能及时修复,致使实验课无法正常进行。 | E1 | |
非校外因素或突发事故并且事先未通知的停电、停水造成上课、实验中断。 | E2 | |
已允诺完成的水电气及教学设备修缮未完成,又未提早解释,使已到场的师生无法上正常实验课程。 | E3 | |
一学年中,教师指导的本科生毕业论文中出现2篇或以上大面积抄袭。 | A16 | |
未经系主任或学院批准,变动上课时间或停课出差。 | A17 | |
因过失出具与事实严重违背的学历学籍成绩等各类证书、证明。 | D14 | |
三级(23种) | 课前未点名或未委托班干部点名 | A18 | |
教学管理人员工作疏忽,致使教师(学生)等候15分钟以上(含15分钟)。 | D15 | |
教师未能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导致课堂出现无序状态。 | A19 | |
上课迟到或早下课10分钟以内。 | A20 | |
教师着背心(体育课例外)或拖鞋上课(必须换鞋场所例外)。 | A21 | |
教师在上课时接听手机或者携带其他通讯工具并发出声响或者上课、监考时做与履行职责无关的事情。 | A22 | |
监考人员迟到在10分钟以内。 | C11 | |
考试后教师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成绩。 | C12 | |
任课教师未经学院批准,擅自调整考试时间。 | C13 | |
因教师错误指导或擅离岗位,造成教学场所财产损失或学生受伤就医直接经济损失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者。 | E4 | |
试题印刷、装订出错,影响考试正常进行。 | C14 | |
不按教学大纲要求命题,致使试题过于简单或过于难,成绩分布严重不合理。 | C15 | |
未按授课计划规定的次数布置作业,批改作业未达到规定的数量,批改后的作业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返还给学生。 | B2 | |
审查不认真,错发、漏发学生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 | D16 | |
因教师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及时报出所用教材,使学生在学期第2周内尚未得到教材。 | D17 | |
学期第2周时,按种类计划内仍有缺供教材达10%。 | D18 | |
一学年中,教师指导的本科生毕业论文中出现1篇大面积抄袭。 | A23 | |
教辅人员管理维护不当,造成实验仪器损坏价值在千元以下;或未购、错购、误配、错配实验所用试剂,影响实验课正常进行;或可修复的坏损仪器未能及时修复,影响实验课正常进行。 | E4 | |
上课前15分钟,值班人员未打开教室。 | E5 | |
在上课时间内,铃声或广播乱响。 | E6 | |
请学生代改期末试卷者。 | C16 | |
试卷统分错误6%-9%者 | A24 | |
泄漏试题达30%-39%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