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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闽南科技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6  点击:

闽科教〔202268


各单位:

现将《闽南科技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闽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2916日  

       


        

闽南科技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修订)


一、总

第一条 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建立健全教学信息反馈制度,及时了解教与学的状况,广泛收集学生对各教学环节的评价、意见和建议,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校教学管理,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立起畅通的信息渠道,特制定本办法。

二、学生教学信息员的选拔及聘用

第二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原则上由辅导员选聘的学习委员直接担任,每个学院从本院学生教学信息员选任教学信息小组长1名,并填写《闽南科技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汇总表》(附件1)报教务处备案。

第三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实行校院二级管理,学生教学信息员每届任期一学年,于下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初由辅导员组织进行换届选聘或续聘。学生教学信息员一旦选定,原则上学年中途不更换(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选拔及聘用条件

(一)品德优良,责任心强,秉公办事,有参与教学管理的积极性;

(二)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

(三)善于联系老师和同学,能代表同学反映意见;

(四)有较强的观察、综合、分析能力以及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三、学生教学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第五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针对课堂教学、教学管理的实施情况,收集、汇总学生的代表性意见和建议,按时登录智慧教务小程序填报每节课的课堂情况记录,每月填报一次《闽南科技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信息反馈表》(附件2),将问题、意见和建议等信息客观地反映到学院和教务处,及时向同学们反馈处理情况,如遇到特殊情况,可随时报告。

第六条 协助教务处组织学生进行网上教学满意度调查和教学质量测评,使学生了解评价指标的内涵,确保真实地反映教师课堂教学质量,为教学及教学管理提供可靠依据。

第七条 协助教务处开展教学专题调查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宣传报道教风和学风方面的优秀典型,参与学校大型教学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第八条 对即将毕业的班级进行教学信息的收集与调查,全面了解应届毕业生对我校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 参加教务处、各学院组织的有关座谈会活动。

第十条 参加教务处组织的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例会,随时关注教务处发布的有关信息和工作动态,向所在专业同学宣传学校有关教学的各项规定、教与学方面的信息,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的作用。承担教务处交办的其他教学信息工作任务。

四、学生教学信息员的奖惩措施

第十一条 教务处和各学院每学年对学生教学信息员进行一次考核,每个信息员需填写《闽南科技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考核表》(附件3),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效果显著、评价等级为优良的教学信息员,授予“优秀信息员”荣誉称号,可申请“创新创业实践2学分”,成绩对应为良对于评价等级为合格的教学信息员,可申请“创新创业实践2学分”成绩对应为中。

第十二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不履行工作职责,无故不参加工作例会,不反馈教学信息,不按时填报《课堂情况记录》或提交《学生教学信息员教学信息反馈表》,予以辞退。

第十三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如工作不负责,调查不深入,造成主观臆断,反馈教学信息不真实不客观,甚至隐瞒、谎报者,一经查实,予以辞退。

五、附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闽南科技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汇总表

2.闽南科技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信息反馈表

         3.闽南科技学院教学信息员工作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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